《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试行十几年来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不仅针砭时弊,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学习《廉政准则》,应做到“四个一”:
《廉政准则》是一把“尺子”,须高标准看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强化准则意识、自律意识,是从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深刻理解准则的意义,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特别是《廉政准则》的8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规范清楚、要求严格。这些都是衡量是非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必须带头学习、熟稔于心,做到了如指掌、模范遵守,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一把尺子量到底。
《廉政准则》是一面“镜子”,须勤对照除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廉政准则》的颁布就是给党员领导干部立规矩,定规范。《廉政准则》既体现了党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教育为先、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除尘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勤照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经常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及时修正自己的从政行为,避免误入歧途。
《廉政准则》是一条“底线”,须严执行维护。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证。贯彻好《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是一条“底线”,是是与非的分水岭、对与错的分界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好“底线”。
《廉政准则》是一柄“利器”,须重惩处立威。谁不遵守准则,准则就拿谁开刀。《廉政准则》使反腐败斗争多了一把有力的“尚方宝剑”。对于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廉政准则》明确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行使《廉政准则》赋予的神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要严格执纪,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务有多高,务必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当前,正值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之际,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刻把握《廉政准则》精神,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提高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自觉性,为推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系箬阳乡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