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加快平原绿化推进“森林婺城”建设
从注重绿化覆盖率转向注重林木覆盖率,从注重视觉效果转向注重生态效果,从注重经济林培育转向注重生态林培育,从注重城区绿化转向注重城乡统筹绿化……去年以来,婺城区通过大力实施平原绿化计划,积极推进“森林婺城”建设,优化森林生态体系,美化生态环境面貌。
在婺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快平原绿化、推进“森林婺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下大力气将这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4500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9.2%,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123个,力争在2013年底前完成森林婺城的创建工作。
号角吹响后,行动迅速展开
2009年11月4日,我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拉开全区城乡绿化工作的新号角,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基本原则,制定了工作目标:即镇村园林化、路渠林阴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2010年4月14日,印发了《婺城区城乡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城乡绿化的考核、督查。2011年,区绿化委又下发了《2011年婺城区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以一项规划和八大工程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工作。
根据全省“1818”工程和省平原绿化座谈会精神,以及全市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工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已经开展的城乡绿化行动,我区的创森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到2013年创建“森林金华”;按照一个总纲实施,即按照《金华市婺城区平原绿化规划》实施创森工程;实施八大工程即:是实施森林城乡创建工程;实施园区绿化提档工程;实施百村绿化十村精品工程;实施千企百校绿化提升工程;实施百里河堤绿化植被工程;实施千家万户庭院绿化工程;实施千里公路补植增绿工程;完成千亩山地造林绿化工程。
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区级以上“绿化示范村”165个,其中省级21个,市级42个。市级以上森林村庄4个,其中省级3个。区政府投入奖励资金1000余万元,全区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6.2%。虽然我区平原绿化工作开展的较早,但与先进市县相比,明显存在着档次不高、特色不明、管护不足,投入偏少等不足。希望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深入开展城乡绿化,见缝插针提绿量,科学管理保绿质,扎实地推进森林婺城建设。
行动开展后,保障有力到位
2012年计划平原绿化5400亩,到目前已完成2800亩,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完成山地造林更新5522亩(计划5400亩),其中长防林1200亩(计划1000亩)。完成森林抚育5190亩。
婺城区委、区政府认识到,平原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应当鼓励、动员全民参与。今年,全区绿化呈现诸多亮点:基本完成二环路绿化3.1公里,投资700万元,绿化面积150亩;基本完成金西开发区峙垅湖公园、植物园绿化,投入资金2200万元,绿化面积600亩;白龙桥集镇计划新增绿化面积10万㎡,投入600万元,正在实施中。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区委、政府将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农林局设立办公室,并确定一名区府办副主任专职协调处理创森工作,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宣传森林城市创建的知识及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将每年的3月12日-4月12日作为婺城区的种树月,发动广大群众和干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做到区领导带队,人人参与。
落实资金,强化督查落实。区政府在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2010年和2011年各按500万的绿化专项奖励资金,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城乡绿化工作积极的乡、镇、村庄进行奖励,对达到区级绿化示范村的村庄,按村庄人口分别给予2-6万元奖励,对省级、市级绿化示范村,再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绿化示范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对园林式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今后几年,区政府将继续按排专项资金,按照《婺城区城乡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给予各级绿化示范村奖励,并将创森工作列入考核奖励范畴。全区将成立督查小组,深入到乡、镇、村开展技术指导、督查工作。
强化管理,确保平原绿化成果。绿化工作必须建管并举,突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保护好古树名木和现有的绿化成果,注重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认养、赠送,让全社会参与绿化活动。目前,婺城区正在全区开展区级以上“绿化示范村”、“森林村庄”、“绿化示范社区”、“园林式单位”创建、白龙桥镇“森林城镇”,并通过一系列活动,树立一批平原绿化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