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建筑节能 推进节能减排
昨天,记者从婺城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获悉,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对烧结多孔砖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代替《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新国标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取消了圆形孔和其他孔型,新国标规定采用矩形孔或矩形条孔。
区墙办负责人王秀城说,矩形孔烧结多孔砖的平均导热系数大大低于圆形孔导热系数,是建筑节能宜推广使用的一种新墙材。该类新墙材不仅大大降低热传导,还能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按照新规,婺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矩形孔烧结多孔砖,从今年8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所有烧结砖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圆形孔和其他孔型的非标烧结多孔砖;所有建设项目从2012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圆形孔和其他孔型的非标烧结多孔砖。设计单位应当执行《烧结多孔砌块》(GB13544—2011)的规定,在施工图文件中明确建设单位应使用矩形孔或矩形条孔烧结多孔砖。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把关。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好材料进场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墙体材料。
王秀城告诉记者,为确保将矩形孔或矩形条孔烧结多孔砖的生产和应用落实到实处,市、区相关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近期将对生产企业和建设工地进行抽查。若生产企业生产圆形孔或其他孔型非标烧结多孔砖的,将作为不合格产品认处。建设单位使用圆形孔或其他孔型非标烧结多孔砖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又讯:记者从婺城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推广新墙材在建设项目上的应用,维护新墙材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区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新墙材销售合同备案制度。
该制度规定,新墙材认定企业和建设单位签订墙体材料供货合同时,应主动出示《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原件,并将市墙办统一印制的《告知单》填写后交给建设单位确认盖章。合同签订后,及时到建设项目所在的新墙办备案登记,将其中一份合同与《告知单》回执交给新墙办保存,并将当地新墙办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合同提供给采购单位,以便新墙办工程验收人员到工地现场验收时查验。未经备案的建设项目新墙材专项基金不予返退。
制度还规定,其他地(市)的新墙材企业在本地区销售新墙材,直接供给建设单位的,由新墙材企业到建设单位所在的新墙办备案登记;通过经销商销售的,由经销商到建设单位所在的新墙办备案登记。合同签订后,提供的新墙材产品必须是获证企业原厂生产的产品,烧结率新墙材标识率必须达到100%,不能以其他企业的产品替代,否则,一经查实将收回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