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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由市林业局局长吴国平带队的市验收组来婺城检查验收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副区长王金生陪同。
2006年,婺城区在“林业三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主要围绕“确权发证”,开展以“延长山林承包期、明晰林业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搞活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山林延包改革。截至去年年底,全区核发林权证共计43556本,明确山林经营主体面积115.3万亩,占全区应发证面积99.4%。全区共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17964份,合同签订率99.02%。同时,开展林权信息化建设,实现科学化管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市验收组对婺城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婺城区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部署周密措施有力,落实扎实成效明显。下一步希望婺城区进一步重视林改工作,重视林改成果的巩固和完善,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加快林产业的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全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经济发展。
随后,市验收组一行还深入到汤溪镇宅口村、岩下村,莘畈乡上范村、祝村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林改政策落实、林权申请登记、勘界确权发证和林改档案建立等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入户走访了部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