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中,共检查1442户(次),出动人员1136次
-取缔无照经营单位3家,立案10起,办结3起。
近日,接市民举报,婺城区公安分局联合质监等部门快速出击,对某品牌金华米醋的企业生产车间进行突击检查,一起用冰醋酸勾兑食用醋案随即浮出水面。执法人员当场对工厂库存的60多桶食用醋酸、8000多袋成品予以封存,该企业主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这是婺城区开展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取得的一项重大战果。
全省统一发起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至今时间过半,各地执行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昨日,记者到各个部门作了探访。自7月15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排查,全面开展了此次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婺城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食用农(林)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猪屠宰、食用油和豆芽菜、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质量安全整治,从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入口等进行全流程排查整治。
区农林局按照省厅“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立即进行动员和部署,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各类宣传资料3700多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600多份,约谈生产主体负责人470人次;共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16个,抽样样品28个批次。区经商局及时召开全区各屠宰场负责人专题会议,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9份,约谈9家屠宰场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在生猪进厂查验、停食静养待宰、同步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五大主要环节的落实,规范屠宰废弃物和病害猪肉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婺城工商分局开展进商场、进超市、进城乡食杂店活动,面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和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场,共计196人次。完成城西街道青年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确定了首批32家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该局还为全区109家食品批发单位安装了电子化监管软件,发放“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索票索证盒”4000个,印制承诺书7000份,并已逐步通过上门培训或约谈的方式签订,确保食品经营户经营的食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白。
为确保百日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区监察部门牵头对全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督查,重点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落实、行动开展、工作推进等情况。从8月11日起,我区已组织人员对22个乡镇街道开展百日行动工作督查。目前,全区共纳入整治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4838家,共检查1442户(次),出动人员1136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网网格数579个,已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579名;取缔无照经营单位3家,立案10起,办结3起。通过整治行动,如今婺城市民街谈巷议的话题不再是“谈食色变”,更多的是对整治食品安全行动的夸赞和对食品安全形势的良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