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进入“戒严期”
从11月1日起,我区已全面进入森林消防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今年,婺城区森林防火工作本着“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的原则,结合秋冬季防火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准备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区森林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日前,就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形势和对策问题,记者采访了婺城区林业派出所所长李奎林。
工作情况
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婺城区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答:今年以来,我区森林消防工作在上级的关怀下,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全区人民齐心协力,抢前抓早,周密部署,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截至9月底,我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过火面积1320亩,受害森林面积124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0.98%,森林火灾发生率7.13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控制率13.8公顷/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存在问题
记者:当前我区森林消防工作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是什么?
答:尽管去年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一定成绩,但是一般森林火灾的频繁发生,也暴露出我们在消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对森林消防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工作流于形式,检查人员疏于职守,火险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导致人为林火时有发生;二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山区的进一步开发,进山入林从事旅游、生产的人员不断增多,加之传统的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和炼山造林等农事用火很难从根本上转变,上坟、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屡禁不止,森林面临着众多人为因素的威胁。三是消防宣传力度不够,野外火源管理不完善,违章用火时有发生。四是对森林消防投入不足,值班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都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同时,林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生态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给我们的森林消防工作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山上植被生长茂密,林内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程度大大增加。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11月1日起,我区进入森林防火期。对于我们来讲,一方面山上植被已基本干枯,另一方面传统节日相继来临,城乡人员外出、上山增多,森林消防形势极为严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提高对森林消防重要性的认识,从现在开始,就要绷紧森林消防这根弦,时刻把森林消防放在心上,把责任落实好,把工作做扎实。
采取措施
记者:下一步,我区森林消防工作将采取什么有效措施,确保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不出大的问题?答: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要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进一步增强森林消防工作合力。责任制的落实是森林消防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根据森林消防工作“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基本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能分工,自觉承担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森林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抓好森林消防工作。林业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对森林消防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充分认识到肩上的重大责任,积极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宣传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森林消防科普知识、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建设、旅游部门要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森林消防工作;公安、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广大武警部队官兵、民兵应急小分队要一如既往地发挥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把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消防工作的全过程,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教育,使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消防的安全常识人人皆知。各乡镇和重点消防单位要采取出动宣传车、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以《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消防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乡村、集市和重点林区周围进行巡回宣传;要注重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不间断、无缝隙的宣传,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对森林消防宣传设施进行一次刷新,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或补齐森林消防固定宣传标志,刷写森林消防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消防专题节目和栏目,播放森林消防公益广告,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消防舆论氛围;要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对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活动,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九峰山景区,双龙管委会等景区的门票应印制森林消防警示用语,或者附加森林消防宣传单,在交通、旅游等服务设施上张贴森林消防宣传标语。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森林消防执法检查力度。野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控制住了火源就基本控制住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控制火源特别是林区用火作为一项超前性的预防措施来抓。重点林区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严防火种进入山林。要坚持依法治火,严格控制林区生产用火,对必须进行的生产用火,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用火责任要落实到人,监督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位;对在林内和林缘从事烧荒、上坟烧纸、旅游野炊、吸烟等非生产用火的行为,要落实强制管制措施,对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火种者要严加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要依法严惩。在森林消防关键时期,对旅游点、风景区和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以及进山入林路口、墓地等关键部位,各消防责任单位要增加消防力量,实行重点防范,死看死守。特别在一些重要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区进行盯防,确保万无一失。各乡镇,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要加强野外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消防关键时期,以护林员为主组成消防巡逻队伍,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村及公安、民政部门要做好非正常人员的管理,特别要对在林区周围居住的这部分人员搞好摸底排查,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可靠保障。有森林消防任务的乡镇要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各乡镇要建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50人以上的义务森林消防队,配备好专业扑火机具,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各国有林场、各消防重点村也要成立消防预备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扑救。要加强对消防队伍的管理,对各类消防队伍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保持队伍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消防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努力提高消防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并适时组织消防扑火演习和体力训练,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发挥驻地群众消防第一线的作用,积极发动他们投入到消防工作中去。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固定的专职护林员要落实专职护林与消防“一岗双责”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护林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森林消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特别注意扑火安全,严禁动员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人参加扑火,坚决杜绝因扑火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等。
加强林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扑救能力。森林消防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必须要有一定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做保证。近几年,我区通过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及在建的森林火险等级监测点,森林消防数字通信系统建设,森林消防设施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来看我区的消防设施还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消防工作的资金、物资和劳力投入,配备好消防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消防条件,确保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的消防通讯设备和专用扑火工具要进行及时维修,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各重点林区还应筹集一定量的森林消防资金和物资,以备扑火急需。
加强值班调度,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区有关部门和各乡各乡镇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传递。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调度,及时掌握了解消防动态,一旦出现森林火灾,领导同志要亲赴火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有火不报或大火小报。对因不及时报告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其他部门也都要密切配合、尽心尽责,对森林消防工作出力献策,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