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婺城区财政局以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通过四年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婺城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从2010开始试点,2011年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范围,2012年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婺城区财政局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拓工作,积累经验,积极引导村民筹资筹劳,组织社会投入,扩大项目覆盖面,使奖补工作迅速在全区推广,争取省财政项目奖补资金也逐年增加,从试点当年的14个项目,资金533万元到2013年的104个项目,资金2555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年来,共有18个乡镇街道的266个村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总投入21971万元,争取省财政奖补6536万元,解决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公益项目,有效地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凸显了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或多或少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乡(镇)村的重视度不够。从乡镇层面看:参与程度不深,部分乡镇没有很好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存在项目实施是“村建设、村管理、村负责”、是村里事的认识,仅在项目开工时去一趟,项目建设中去一趟,项目验收时去一趟,没有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建设。从村级层面看:认识不到位。有的村干部存在任期将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误区,在工作上怕麻烦、消极应付,对组织开展筹资筹劳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干部存在用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思想,通过提高工程预算资金额等方法,将项目作为获取资金的渠道,没有将项目建设当成大事、要事来抓。
筹资筹劳难度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级公益事业投入的基础,也是财政奖补的依据,但从四年来实施情况看,也是各乡镇和各村普遍反映工作难度最大、影响工作开展的首要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按照政策规定农民仍有筹资筹劳义务,但事实上多年来大部分村已很少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现在突然要农民筹资筹劳,很多农民都不太愿意,且很多农民都认为村级公益项目的建设是乡镇和村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所以筹资筹劳难度非常大。
资金配套压力大。目前我区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配套措施欠到位,包括农村土地规划、建设制度、所形成资产的管护制度、以及项目建设的动态监管等均滞后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践。近年来上级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投入总量逐年增加,而婺城区属于半级财政,财政可用资金有限,现行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要求区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非常大。
环节监管不够严。在项目实施环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由镇村负责监管,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存在乡镇指导、监督和管理缺位现象,即使发现村级在项目实施标准、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问题,乡镇多数是“睁只眼闭只眼”。在项目验收环节,部分乡镇和相关业务单位没有从严把关,质量较差、未达到建设要求的项目也通过验收。由于所实施项目点多面广、分散,检查验收工作面大,区级相关部门验收难度也比较大。在工程管理环节,存在一些项目建成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现象,形成管护上的真空。
对策和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宣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尽快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最终破解农村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村公益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目前我区已出台了《婺城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办法》、《婺城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下步要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引导和服务。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和有关基础工作。一是要健全筹资筹劳项目实施、验收和管护制度。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要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二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农民所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均属集体资金,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在乡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平调、截留和挪用。三是要健全筹资筹劳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推广落实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管系统,区、乡、村要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验收报告等有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实行规范管理。
(作者系婺城区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