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检察院依法对以毛灿等人为首的全国特大电信诈骗案3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团伙通过群发“无抵押低息贷款”短信诱骗他人在正规银行网银账户内存入“验资款”,再利用木马程序攻击网银系统转移资金,暴露出此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五个新动向,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利用黑客木马通过网络攻击特定网银系统。普通电信诈骗案一般以“账户涉嫌犯罪”、“账户安全升级”等为幌子要求被害人将银行账户资金转移至特定账户,或是套取被害人账户、密码从而转移资金。本案中,主犯毛某针对建设银行超级网银漏洞,制作专门的木马程序,并将其伪装成“贷款申请表”通过QQ发送给被害人,被害人在填写表格后,该木马程序即可绕过网银密码及U盾、验证码等安全防护措施,获得网银转账授权,直接转移账户内的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毛某在实施犯罪前,曾对多家大型银行网银系统进行试验,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最易攻破的建行网银上。而案发前,建行也曾针对发现的漏洞进行过弥补,致使毛某的木马程序无法使用,但仅时隔一个月,毛某再次找到该网银漏洞,升级木马程序后继续实施犯罪。
二是催生出环环相扣的犯罪利益链条。本案中,围绕毛某等人的犯罪核心,催生出以李某、龚某等人为首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等上下游犯罪利益链条。如,为提高诈骗短信群发的针对性,李某利用自己编写的程序,控制手机自动拨号,筛选出在用率高的号码段,并以每10万个号码200元的价格出售给毛某等人。又如,龚某等人通过网络,联系职业卖卡人,购置大量以他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提供给团伙成员使用,从而达到隐瞒真实身份,迅速拆分转移赃款的目的。此外,在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中,还出现雇佣他人,利用“伪基站”,在特定区域内强制连接手机用户信号,群发诈骗短信等犯罪行为。
三是犯罪团伙具有明显家族和地域特征,作案专业性强。2013年至今,区检察院审查的40余名电信诈骗类犯罪嫌疑人中,90%左右集中在湖南娄底和福建泉州两地,甚至出现“诈骗县”、“诈骗村”现象。本案32名被告人中,28人为湖南娄底双峰县人,犯罪成员以家庭关系为纽带,形成具有家族团伙性质的犯罪组织。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由王某等人负责群发诈骗信息,周某等人负责冒充建行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取得被害人信任,再由毛某负责发送木马程序并转移赃款,最后由凌某等人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取得的赃款由毛某首先抽头,再按照参与人员的不同作用按比例分成,其中,盗取的最大单笔金额达60万元。随着“业务”量增加,该团伙不断有“新人”加入,团伙成员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通过编写诈骗脚本、录制教学视频等方式对“新人”进行速成培训,团伙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为防止被警方追踪,该犯罪团伙频繁更换犯罪窝点,取款时利用遮挡物进行伪装,犯罪成员之间相互包庇,给取证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四是小额贷款难导致受骗人群增加。目前,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严控,加之银行贷款手续繁琐、需要资产抵押等原因,小额贷款难的现象较为普遍。本案中,毛某等人正是利用被害人急于获取银行低息贷款的心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无抵押低息贷款”为幌子,诱骗被害人上当。此外,小额贷款难催生出大量贷款中介,部分中介人员也盲目信任此类信息,并对前来咨询贷款的人员谎称其与银行高管熟悉,而被害人基于对中介人员的信任落入诈骗陷阱,一定程度上为毛某等人的诈骗信息进行了宣传,为犯罪推波助澜。
五是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安全存在潜在隐患。据主犯毛某交代,除网银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外,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存在的严重的安全漏洞,一旦账户个人信息泄露,极易被木马程序攻破。目前由于在支付宝内存入大额资金的现象尚不普遍,其尚未成为犯罪分子集中攻击的目标。但值得重视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如“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支付宝等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的资金数量势必不断增加。特别是近期,央行紧急叫停了支付宝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坊间称之为“技术性”暂停,表明互联网金融在追求创新、便捷的同时,其安全性仍存在隐患。特别是,在目前支付宝账户未实现完全实名制的情况下,其资金流转省去或弱化了身份验证的环节,犯罪分子转移资金后通过网络流转难以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