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政法一线,他注重党性修养,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工作中服从大局,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一贯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先后被记个人三等功2次,撰写的《关于对KTV经营者侵害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行为加强管理》的司法建议获全省法院系统十大司法建议称号。
该同志在婺城区法院工作期间,从最基层的法警、书记员做起,历任助理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审监庭庭长等职。任该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期间,以建一流庭室、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从严治庭,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综合表现突出,在三年任职期间该庭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涉诉信访,队伍建设零违纪,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2012年底,该同志调至婺城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为尽快适应新岗位,该同志刻苦钻研矫正业务,虚心向老同志请教,认真分析、梳理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通过“强化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标准”来提升婺城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路,为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新路,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