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对青少年犯罪“预防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
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11曰,婺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志军带领公诉科检察官,前往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和汤溪高级中学开展“检校共建”工作,与校方负责人共同签署《检校共建协议书》。
共建仪式上,余志军在听取校领导对本校高中教育和学生管理情况的介绍之后,根据职校和普高招收学生类型的不同,从未成年检察工作角度,对学生法纪管理、相对不起诉后续工作等方面分别提出建议,今后该院将选派多名办理未成年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以教育讲座、海报展板、普法咨询、组建社团等多种形式,联合学校共同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刑事犯罪预防等活动,积极为在校学生补充“法律营养”。同时,他强调工作中要重视未成年学生心理状况分析,以检校共建为平台,将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从源头防控青少年犯罪发生。
下一步,该院未检办将与校方保持联络,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学习,针对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使处于成长关键阶段的高中学生,在繁忙的课业之余,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