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由区政法委副书记张警祥带队的专项检查组来婺城区检察院,对区检察院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黄东泳副检察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应廉福向检查组汇报了婺城区检察院对照省级政法部门出台的33项防止冤假错案制度开展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黄东泳副检察长对当前办案过程中易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观原因和客观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检查组对案卷材料和同步录音录像进行了现场抽查。
检查组对区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情况表示肯定。张警祥副书记指出,区检察院认真贯彻防止冤假错案各项制度,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强化内部监督,狠抓办案质量,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希望我院在同步录音录像质量、文书规范性上进一步细化提升,推动规范、公正、文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