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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公安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活动

2015-11-25 16:11:46  来源:  平安婺城网  作者:  通讯员 胡灿灿

  郁郁葱葱的青山,在不知不觉中东少一块西缺一角,失去了原有的绿色。这是何人所为?又是什么致使他们对青山痛下狠手。

  10月29日以徐某、倪某军、倪某春为首的非法采矿团伙被婺城公安摧毁。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某,42岁,婺城区琅琊镇人。

  倪某军,46岁,婺城区琅琊镇人。

  倪某春,53岁,婺城区长山乡人。

  知法犯法,青山变荒山

  今年6月左右,徐某、倪某军、倪某春在无意间发现在琅琊、长山一带有多处矿点。这在他们眼里已是金山银山,于是心怀鬼胎,决定靠它捞上一大笔。随后,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批下,就私自组织挖掘机、铲车等前往琅琊、长山等地进行非法采矿。

  尝到甜头的徐某、倪某军、倪某春,知法犯法,不仅没有停止采矿,反而得寸进尺,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就这样,徐某开始以开采石矿支付工资的方式,招募了林某、藤某、丁某等人。然而,在明知非法采矿的情况下,林某、藤某、丁某等人仍积极协助徐某开采石矿并进行销售。

  月复一月,徐某、倪某军、倪某春的采矿时间越来越久,采矿数量越来越多,所获收益也越来越大,共有10处数十万立方山体被开采。但工程车辆的频繁操作,对水质、大气形成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并造成大片植被损毁、水土流失、地貌改变、大量粉尘、矿渣落入附近金沙湾水产、白沙溪、金兰水库等水源。

  看着大把大把的金钱收入口袋,徐某、倪某军、倪某春怎会考虑环境等其他问题。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已被财富蒙蔽双眼的徐某、倪某军、倪某春,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保护环境,婺城公安重拳出击

  今年8月,婺城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走访工作中路过琅琊镇一带,看见了被挖的一塌糊涂的山,了解情况后便立即汇报上级领导。

  今年以来,婺城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气尘合治”“五水共治”等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担当护航发展责任,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良好生态环境。高度注重破坏环境类案件的打击初查力度,不断延伸触角,通过基础工作、群众举报等途径,深入开展蹲点、排摸,多角度全方位收集线索。

  因此,对于此次非法采矿一事,领导高度重视,随即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按照“慎重经营、严密查证、一网打尽”的思路展开侦查,从非法采矿点幕后老板、管理人员、运输人员、被采砂石购买等方面查找、固定证据。

  专案组民警穿着便衣到开采山矿的附近山里蹲点,一蹲就是一整天紧盯着采矿人员的行动,而后暗访了解具体情况。找准目标后便大胆深入内部。靠着自身的专业性和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民警按照预先计划好的,一步步往下走,一环扣一环。最终,查明采矿点现场管理人员、开采人员身份,被非法开采的石矿主要销往的10余家建设单位,以及3个非法矿点的历史销售记录,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条。在侦查过程中,婺城公安分局的民警更是发现了其他一个以翁某为首的有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非法采矿团伙。

  今年6月份以来,徐某、倪某军、倪某春等人分别在琅琊镇、金沙湾水厂附近、琅琊镇庙湾、长山乡上溪村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组织人员开采石矿进行销售,持续时间久、销售数量、价值大、影响恶劣,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已涉嫌非法采矿罪。

  10月29日上午,婺城公安分局组织了70余名警力,在分管局领导的指挥下,分成抓捕、审查、取证三个行动组,根据统一行动,对三个犯罪团伙成员进行集中抓捕。

  11月12日,摧毁以翁某为首的另一非法采矿团伙,抓获嫌疑人3名,扩大了战果。

  截至目前,抓获涉嫌人员45人,查封非法采矿点10处,扣押挖掘机、铲车、货车等30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婺城公安分局通过以案释法,表明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环境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对社会上非法盗采矿石、砂石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以及案件的成功侦破,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得到普遍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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