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让群众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新狮街道组织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婺城公安分局、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新狮司法所、新狮综治办、新狮街道妇联、柳湖花园社区、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柳湖花园社区东门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居民欢迎。
12月4日早上,天气阴晴,阵阵寒风扑面而来。新狮街道柳湖花园社区东门,《新狮街道“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的横幅,分外鲜艳。横幅下,一字排开的桌椅沿街而放,十余名来自婺城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及新狮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整齐列坐,热情接待前来法律咨询的居民群众,耐心解答居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柳湖花园社区的干部们,不畏严寒,认真分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整个活动从早上九点到上午十点半结束,共接待群众咨询23人次,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新狮街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狮街道“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新狮街道法律进社区的重要举措,对于方便居民、服务居民,贴近百姓,营造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新狮街道司法所戚信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