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婺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惩治职务犯罪司法规范化工作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专题审议。
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推进惩治职务犯罪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理念引导,增强规范司法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坚持规范管理,强化规范司法监督制约;坚持从严治检,夯实规范司法基础保障,不断提升惩治职务犯罪司法规范化水平。
会议审议后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及时调整侦查模式,着力完善和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案件质量科学管理制度、自侦案件安全防范制度,深入推进了惩治职务犯罪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会议对下一步加强全区惩治职务犯罪司法规范化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二是要继续完善监督机制;三是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我院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围绕中心、忠诚履职,全面加强和改进惩治职务犯罪工作,为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