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凌晨1时许,婺城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被困在山上三四个小时,急需救援。
事发地在沙畈乡,距离派出所有30公里远,又是山路,民警争分夺秒,加速前往。
几经周折,民警终于找到报警人。经了解,出事的刘某是和两个朋友一同到沙畈水库附近的小溪钓鱼的,哪知没多久刘某突感不适,腿部无力,根本无法走路。光靠他们两人,无法将90多公斤重的刘某抬上四五米高的公路。于是,他们想原地休息一会,希望刘某能够恢复。然而,5个小时过去了,刘某还是不能动弹,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拨打110求助。
由于没有工具,民警与其朋友只能徒手将刘某往上抬,不久便已大汗淋漓,民警打电话联系水库管理处,请对方派船只过来营救。随后,警民合力将刘某抬上船。40分钟后,船只安全靠岸。此时已是凌晨4时左右,刘某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其间,民警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该区域属于沙畈水库流域,禁止钓鱼。事后,经民警电话确认,刘某身体已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