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凌晨1时许,婺城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被困在山上3、4个小时,急需救援。
见状,刚处完警回所里的值班民警迅速打起精神,警车闪烁的警灯划破了静谧的夜空,被困地点是沙畈乡,距离派出所有30公里,又是山路,民警只能争分夺秒,加速赶往。
几经周折,民警终于找到报警人刘某。原来,刘某是和两个朋友一同到沙畈水库尾的溪里钓鱼的,哪知没过多久刘某突感不适,腿部无力,根本无法走路,鱼也没抓上来。但他们所在的地方离公路边有4、5米高,路又异常崎岖,朋友二人也根本移动不了180多斤的刘某,因此想要爬上岸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们想着休息一会看看,说不定就恢复。然而,5个小时过去了,刘某还是不能动弹,甚至身体也开始发冷,情况不妙,无奈下刘某只好拨打110求助。
由于没有工具,民警与其朋友只能徒手将刘某往上抬,折腾了好几次,便已大汗淋漓,但仍旧未果。情况愈演愈烈,见状,民警立即拨打电话联系水库管理处,请对方派船过来营救。后几人合力将刘某运送上船。过程中,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该地属沙畈水库的流域,不能在此钓鱼,三人纷纷点头,保证以后不会再来钓鱼。40分钟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平缓的水岸,并安全靠岸。此时已是4点左右,刘某被送往医院急救。
等民警回到所里天已亮,稍微休息下,一天的工作又开始了。事后,经民警电话确认,刘某身体已无大碍,现在已经准备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