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保障
(三十八)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长期不动摇,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十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实施“领头雁工程”,发挥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选派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探索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抓好创业承诺“双述双评”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切实加强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督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十)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部门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每年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十一)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来。大力宣传推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表彰农村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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