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婺城区经贸局了解到,2011年,我区8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点屠宰356540头,经驻场畜牧兽医局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区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现场监督确认,检出到场已死生猪60头,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折合565.6头,全部按无害化规定处理,确保肉品安全放心。
肉品质量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食用健康。区经贸局贯彻执行商务部《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要求各个定点屠宰场发现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者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及生猪产品。通过这些途径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