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婺城区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获悉,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丧葬补贴开始发放,有465位死亡居民的家属可以获得这笔补贴款。该项补贴款通过银行直接打入死亡居民的原基础养老金领取存折,将于4月20日左右到账。
根据《关于建立金华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09]112号文件)的规定,已经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的20倍(目前丧葬补贴的标准为每人1200.00元)。为落实好这一政策,今年春节过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将相关申请表格发放至辖区所有乡镇(街道),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宜的工作人员联系辖区村(居)委会,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家中。
目前,对于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条件的死亡人员,其家属可凭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前往户籍所辖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金华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结算表(四)》,然后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补助申报手续。第一次发放丧葬补助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前期准备,所以将1至3月申报的死亡人员统计在一起发钱。今后,该补助款每月初申报一次(申报上一个月死亡居民的丧葬补贴),每月20日左右将钱款打入死亡人员的原基础养老金领取存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