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发展迅速,各类配套基础实施不断完善,婺城的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装备体系、应急体系和文化体系,提升了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呈现出全区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建设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广泛,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临时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离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为此,笔者就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如何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措谈点想法。
一、婺城区建筑安全基本情况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婺城区虽然位于金华中心城区,但由于受管理权限及历史原因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区的建筑行业发展比较滞后,没有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区辖的建筑企业资质低,现共有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企业2家,其余均为装饰装修、混凝土等专业承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施工安全设施较为落后,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生产施工方式较为落后,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隐患得不到根治,再加上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状况更差。
2.经营者素质不高,员工流动性大。在被调查的建筑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懂安全、会管理的老总不足20%,对国家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上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标准并不清楚,对如何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知之甚少。此外,建筑企业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使得企业大多不愿意在财力和精力上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建筑业一线工作人员大多以农民工为主,这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不懂得紧急状态下的自防自救方法等,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
3.建筑项目复杂分散,管理难度大。建筑项目工地分散,点多、线长、面广、临时性强、流动性大,分布在乡镇、园区、市区等区块,情况复杂。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仅有2名安全监督人员,人员缺乏,力量薄弱,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区城建监察大队有责无权,对建设工程的违法现象的查处无处罚权。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有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有的风险源集聚、监督任务重,难以对所有项目实行有效监管,使不少小建筑工地成为安全监管的“真空”和“盲区”。
4.缺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部分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相对淡薄,只注重抓项目建设的工期,而忽视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资金偏紧;部分业主方未按规定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擅自施工,而建设工程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也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监管,致使部分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缺乏有效管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二、我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作为建设项目的业主方,部分建设单位不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能正确履行本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最重要的责任主体,有的施工单位缺乏安全管理意识,采用的是经验型管理,企业法人、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忽视安全管理,没有按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未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整改隐患。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另一重要责任主体,部分监理企业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对关键工序未做到旁站监理,未能有效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履行职责不力,安全监控不力。有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监理资质,对重点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中的相关条款不熟悉,甚至看不懂施工图纸的现象也存在。有的监理日志记录不全、不规范,补填现象严重,日志中缺乏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的相关记录。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对建设工程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拆装、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相互推诿,不能及时解决,埋下事故隐患,甚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2.管理方式粗放,施工现场混乱。由于建筑市场是一种典型的卖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迫使施工单位互相残杀,竞相压价,恶性循环。部分施工企业不合理低价中标,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随意压缩项目安全专项资金,随意删减安全设施和装备。有的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不良,专职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的,平时根本不到现场,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保障。有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粗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少数工程项目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的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使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落实不到一线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抢进度,“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薄弱。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质监员及建筑操作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仍比较淡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质监员、施工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力度。各建筑施工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这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建筑行业共有从业人员3000多人,80%以上为农民工,70%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而且流动性大,给建筑企业的培训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使得建筑企业不会对他们进行太多的培训投入,致使这些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4.不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少的施工企业没有及时把建设领域发生的事故编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帮助作业人员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增强安全作业意识与能力。有的企业发生事故以后,没有按照国家有关“四不放过”的原则和规定严格事故原因调查,而是往往简单地归咎于自然灾害,或者归咎于作业人员的违章操作,甚至归咎于运气不好,从而不能正确吸取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教训,整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与完善安全管理,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顺。一方面是市区建设系统工作体制不顺。近年来,市政府也对建设系统体制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虽然对一些具体工作做了调整,但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特别是在市区的一些建筑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平时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职权在市局,而一旦出了安全生产事故或问题,则又算婺城区的指标,要我区来组织处理。另一方面,区内建设系统管理体制也比较复杂,区辖金西开发区、婺城新城区、双龙风景区、仙源湖旅游度假区都设有建设局,都在各自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如金西开发区、婺城新城区等建设局都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婺城区范围内出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责任却在区城建局,存在审批职权与管理责任不相一致的现象。
6.安全监管人员不足,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在当前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疲于应付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项目的次数远远超过企业安全科检查的次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项目的内容和深度远远超过项目部安全员所做的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签发的整改数也远远超过监理人员签发的数量。造成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区城建监察大队疲于应付检查的原因是,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执法处罚权,责任权利不对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于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对现场的“三违”现象不能及时发现与纠正,同时区城建监察大队无执法权,使在建工程在检查后施工方对提出的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改;对“城中村”及农村建房缺乏有效监管,建房无设计、施工无资质,导致其成为事故的多发点,且留下无穷隐患。
7.建筑新技术带来新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新问题与高发安全隐患并存。建筑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如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的使用不断增加,使安全风险继续提高,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施工用电等事故,仍是建筑工地发生主要伤亡事故的危险源。
三、抓好我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
1.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从项目立项到实施至竣工的全过程,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督管理考核落实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每个岗位、每种行动(活动)等所应有的在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职责。监督企业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3.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经常梳理隐患。督促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自改;集中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高风险项目如高边坡施工的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其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净化和改善建设工程的安全环境。
4.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首先,要转变安全生产管理观念,调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从帮助企业管理项目繁杂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摆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位置,切实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工程建设需求。其次,是要上下一致,统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监督管理,量化安全工作指标。要把工作重点放到监督工程建设法定建设手续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上来,检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法定建设手续,督察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到岗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最后,是改变管理方法,改变过去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取代项目安全员,直接管理项目部的保姆式越位管理法,采取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方式,发现问题后,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监督管理,分清政企安全责任。依据企业负责的安全原则,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责任主体主导作用。
5.强化教育培训,加快实现安全观念的转变。安全是企业的责任,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它应该是全体相关人员都必须重视好参与的大事,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管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原则。下大力气完善建设工程从业者,尤其是农民工安全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使其人身安全健康、财产、保险等得到合法有效地保护;要高度重视其安全知情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行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试点农民工基础安全教育培训社会化,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贯彻安全管理全民参与原则。
6.强化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以“一把手”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二是要逐级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基层,落实到每位员工,并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保证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项目的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始终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四是要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并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相关部门人员的连带责任。五是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切实加强建筑工程风险抵押金缴存,为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进度。
(作者系婺城区城建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