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14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婺城区委书记王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傅显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利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喜军、区政协副主席周春然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徐洪彬检察长总结回顾了该院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过去的一年,婺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强化担当意识,忠实履职,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院集体综合考评成绩列全省同类院第三名,获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5项业务工作列全省前四名,其中2项工作列全省第一名,5名干警获得省级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和市级业务尖子等称号。
王健书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对照为人民司法的新论断,更为坚定、更为清醒、更为果敢地担负起检察机关应尽的政治责任。要高标准、严要求地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绝对忠诚,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真正体现党性与人民性。二是对照经济新常态的形势变化,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推进中心工作开展。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特征、新趋势,积极适应新常态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深化“三个提升年”的工作部署,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二七区块”改造等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调节经济关系、防范经济风险、打击经济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婺城实现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三是对照法治婺城建设的新要求,更为全面地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要聚焦“法律监督”这个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婺城中的职能作用,督牢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民生合法权益、清正廉洁的底线,能动司法,寓支持于监督、寓服务于监督,以严密的法律监督保障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对照从严治党的新标杆,更为自觉地规范自身行为。要落实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树立“执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思想,钻研检察业务,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从严管理,推进“阳光检察”,率先当好从严治党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