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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学兵对2016年度加强婺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

2016-01-21 14:51:27  来源:  平安婺城网  作者: 章杨倩

  新年伊始,婺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学兵来区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听取了局长盛桂华对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的汇报。唐学兵对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区2016年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十字新要求。

  一、平台建设要突出“融合”二字。遵循“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原则,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方面,要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核心,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基点,推进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快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视频咨询系统建设,推进“12348”专线与“8890”专线的对接融合,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并逐步与手机、电视终端联动,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解决山区和偏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同时,要运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等力量资源,有效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功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山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二、法治宣传要突出“规划”二字。对照省、市检查组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区政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察中对“六五”普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谋划和启动好“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在机制上突出“大普法”格局的形成,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普法宣传教育”年度绩效考评机制。二是在理念上突出法治信仰的培育,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培育和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转变,从注重普法教育向注重普法实践、依法治理转变,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建活动。三是在载体上突出融合,充分发挥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推进法治文化与婺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四是在内容上突出案例教育,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的作用,特别是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中的典型案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新法的实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法律援助要突出“便捷”二字。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做到应援尽援,简化援助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间,提升办理时效,方便百姓办理援助案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要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对符合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所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就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完善“8890”法律服务援助工作机制。探索“掌上司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

  四、人民调解要突出“联动”二字。目前,全区已建成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学生伤害纠纷、环境污染纠纷、诉调工作室等专业调解委员会、1个电视台老娘舅工作室、1个山区乡老娘舅工作室、2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吸纳全区140多名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走出一条资源整合、多方联动、法理相融的“大调解”工作新路子。

  五、社区矫正要突出“规范”二字。一是抓规范,强化程序到位、全程留痕。规定的步骤和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并且要全程留痕,切实做到各个执法环节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完备、执法文书规范,保障执法公正、程序规范、队伍安全。二是抓监管,强化信息手段、网上执法。推行电子手环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并建立社区矫正网上执法和审批机制。同时,严格依法落实社区矫正排查监管措施,把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三项教育”活动,把好“入矫教育、违规纠错教育、被警告人员集中教育”三个环节。三是抓机制,强化各方联动、凝聚合力。完善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间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坚持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凝聚工作合力。同时,推进矫正工作社会化,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和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帮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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