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婺城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从上月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共计执结涉民生案件20余件,为20余名民工追回工资50余万元。
近日,在浙江博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的陈某等9人因公司欠薪向婺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公司未在调解书指定时间内履行。陈某等9人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针对浙江博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具体情况,及时对公司厂房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最终以123.2万元的最高价成交,上月下旬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
近日,赵某与金华某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经婺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由公司支付赵某工资及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赵某随后向婺城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调查发现,该公司为一家外资企业,在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后,对该公司名下的所有账户予以冻结,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造成该公司资金流受到了限制,信用度下降。迫于压力,该公司将足额的被执行款打入冻结资金账户,并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要求结案。承办人及时将款项扣划后,元旦前将工资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