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在司法程序到位和制定周密拆除方案的基础上,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组织指挥部、第十一、十二征收区块、行政执法以及街道社区干部,对十二号征收区块的一未签约户被征收房屋进行司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征收户房屋位于花园路五彩巷11号,为陈某叔侄共有。今年4月28日送达征收补偿决定书。10月20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向陈某叔侄送达催告通知,其未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12月2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鉴于被征收户情绪一直较为激动,在实施强制执行前,工作人员近期一直在做相关工作并提前到位,并于当日早上5时就在现场对被征收户及亲属进行规劝、教育,安排防护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强化房屋拆除保障。上午11时实现全部拆除,共计拆除房屋面积38余平方米,拆除过程全程公证,总体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