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纱帽”理应挂钩“安全帽”
改变“监而不管”的现状,必须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提高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成本,把“安全帽”与“乌纱帽”挂起钩来。
7月至今,每有朋友出远门,选坐长途车,心里多少有点不踏实:过大桥,怕坍塌;坐大巴,怕爆炸;上高速,怕追尾;遇货车,怕侧翻……听起来有点杞人忧天,可以上事故近期频发,且死亡人数同比增加了近50%。叫人如何不担心?
过去,交通事故频发多是因为路况较差、陈年危桥多、车辆装备落后,可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如今我国的交通建设水平早已在国际上首屈一指,过海、跨江大桥比比皆是,高速公路里程也跃居世界第二,路况大为改善。而且交通装备和管理制度也都与国际看齐,尤其是安全监督领域,国外配备的仪器、遵循的规章,我们几乎都“拿来主义”了。
然而,技术上的飞跃,并不能掩盖管理上的滞后。仅7月,我国就有4座不足20岁的大桥垮塌,暴露出道路质量监管与养护的安全隐患。此外,目前所有长途车站都按要求配备了安检设施,可安检过程却并不仔细。客运车辆内都安装了视频监控和车载GPS,可企业并不实时监督,司机也少有畏惧。
说到底,再好的技术、再先进的装备、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的素质和责任心。提高人的素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恐怕无法一蹴而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唤醒人们对生命的珍重,恐怕只能依赖严格的外部监管,借助外力来鞭策。
实施严格的监管,最根本的是让监管者真正管起来。道路安全监管涉及交通、公安、工信、安监等众多部门。这些部门工作中不能相互制约,追责时容易互相推诿,往往是“婆婆多,管不好一口锅”。此外,道路安全监管不实行问责制,“以罚代管”还能创收,这也导致部分监管者“睁一眼,闭一眼”,使被监管者更加有恃无恐。
要改变这种“监而不管”的现状,必须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像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一样,提高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成本。把“安全帽”与“乌纱帽”挂钩的山西“铁腕治超”,就是一种有效尝试。2007年底开始,山西将治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市政府“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变“部门治超”为“政府治超”,并实行倒查机制。一年间,山西上百名干部因治超不力受到处分,山阴县县长被追责免职,却换来了全省超限超载率由11%下降到0.2%。而且这一水平维持至今,百姓拍手叫好。
道路安全监管虽是根“硬骨头”,但只要监管者愿意啃,就能啃下来。选择道路运输出行的,大多是中低收入群体,又是数量最广大的出行人群。他们买不起飞机票,买不到火车票,又急需出门,往往安全意识较低。从事长途汽车运营的司乘人员,也是挣辛苦钱的低收入群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既是为了乘客,也是为了司乘人员自己。这都需要“一把手”抓安全的心狠起来,监管部门抓安全的行动严起来!如今,一些地方尝试用民生指标来考核政府工作,那么给出行的百姓戴上“安全帽”,理应成为“乌纱帽”考核中重要的一项。
——资料来源:2011年8月18日《人民日报》
反腐倡廉
基层干部腐败令人忧:
一条道,绊倒五村官
核心提示:
今年1至7月,在我省立案查办的884位贪污贿赂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就有205人,约占23%。随着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的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对农村基层干部下了41个“禁令”。
当兰溪市上华街道夏家村的5名村干部,齐刷刷地站在兰溪市法院的被告席上时,他们满是悔恨和自责,那些所谓的“发财梦”,都是一时糊涂犯下的贪婪之举。
今年7月,经金华兰溪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这些人因在国道外迁土地征用中,骗取被征土地附着物补偿款,被判处12年到两年不等有期徒刑。他们都是来自同一个村的村干部:现任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出纳、村会计等。他们利用职务便利,慷国家之慨,中饱私囊,最终锒铛入狱。
硕鼠,疯狂挖墙脚
3年前,一个突然降临的“机会”,让章宝富觉得自己要“发横财”了。2008年10月,时任兰溪市上华街道夏家村村支书的章宝富跟村支委唐卸苟、出纳黄立中等人得知330国道外迁将通过本村时,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他们合计着租田种树,以便在330国道外迁征用时,能获得更多赔偿。由于3人都不懂如何种树,苗木专业户陈锡贵也趁机加入这个“发横财计划”。他们分别买进5000余株红豆杉和4000余株桂花树,先后种到租来的田里。
2009年3月,兰溪市统一征地事务所派郑旭斌(已判刑)来到上华街道,负责330国道外迁工程地面附着物的清点补偿工作。经清点,章宝富等4人拼股的苗木田内共有5299株红豆杉、3650株桂花树、132株樟树和1株杂树。
但这些还是满足不了这伙人的胃口,4人经协商后,由章宝富去找郑旭斌,让他帮忙在拼股的苗木上虚增数量和规格,并许诺给予好处。郑旭斌满口答应,4人的苗木原本只可获赔20余万元,但经他大笔一挥,补偿款增加到50.05万元。领到钱后,章宝富将其中的62240元塞给郑旭斌。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2009年4月,章宝富继续骗取补偿款,由郑旭斌在其提供的名下虚造51240元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并占为己有。村委会主任郦国富眼红了,也想捞一把,便将郑旭斌请到一家茶楼的包厢内密谈。郑旭斌“大胆”建议,虚报名字来领补偿款。郦国富十分欣喜,报上其小姨夫的名字后,轻松拿到63381元补偿款。作为答谢,章宝富和郦国富让郑旭斌也提供名字虚报附着物补偿款,最后让其拿到55740元。2009年4月,章宝富等人担心该村会计杨金有把他们的事抖出去,又给杨金有虚报了32141元附着物补偿款。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0年11月23日,兰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6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章宝富等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被判刑。
土地,腐败高发区
7月25日,海宁市长安镇褚石村党总支原书记倪水龙因犯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倪水龙受审的当天,海宁市200余名村支书坐进旁听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虽然我是村总支书记,法制意识却淡薄,没有把自己管好,一步步走向腐败,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年过五旬的倪水龙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
据省检察院统计,今年1月至7月,我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84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205人(包括村支书40人、村委会主任46人),占总数的23%。在涉案金额上,5至10万元有81人,10至20万元有46人,20至50万元有21人,50万元以上有19人。从查处的案件看,农村基层干部的贪污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政府重大工程中贪污腐败;一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人为设置门槛,乱张嘴乱伸手;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腐败。
今年6月,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衢江区周家乡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齐根渭依法提起公诉。2005年至2010年8月,齐根渭在该乡相关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管和工程款审核拨付等过程中,多次收受徐某等7人送的现金和购物卡共计10.5万元。
不仅如此,乡镇基层站所也成为腐败“高发区”。7月11日,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勇、原副所长陈连祥被莲都区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提起公诉。去年,两人在有关道路边坡治理工程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让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石某和陈某中标,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6万余元。其间,杨勇受贿两万元,陈连祥受贿3万元。
检察机关分析,与前几年相比,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腐败案件有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相对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督。